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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)桃園劉姓看護愛上被照顧者的丈夫曾姓老翁,找曾翁未果,遇上曾的堂嬸,兩女起衝突互毆,劉女將對方的臉壓進水溝致死。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她14年,還可上訴。 判決指出,劉姓女子曾在曾家擔任看護,照顧曾翁行動不便的妻子,日久生情對曾翁產生情愫,在曾妻過世後展開追求。 劉女在去年11月5日清晨5時赴桃園新屋祠堂找曾翁未果,碰到曾翁堂嬸;劉女之前就因感情糾葛,對堂嬸懷有敵意,兩女當下一言不合打了起來。 互毆過程,劉女將對方的臉壓進水深約10公分的水溝中,使對方缺氧昏迷而死,再逃離現場;檢警循線逮捕劉女到案,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,經上訴,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。10512222B63FBF4A72479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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